《分娩镇痛专家共识(2016版)》(第一部分)
摘自:妇产科在线 为降低产妇的分娩疼痛,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产科学组已经制订了《分娩镇痛专家共识(2016版)》,以指导临床应用。具体如下: 一、分娩镇痛原则 分娩镇痛遵循自愿、安全的原则,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,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。 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(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-硬联合镇痛)。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,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,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,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,以防危险情况发生。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。 二、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。评估内容包括:病史、体格检查、相关实验室检查等。 1.病史:产妇的现病史,既往史,麻醉手术史,药物过敏史,是否服用抗凝药物,合并症,并存症等。 2.体格检查:基本生命体征,全身情况,是否存在困难气道,脊椎间隙异常,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。 3.相关实验室检查:常规检查血常规、凝血功能;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,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。 三、分娩镇痛适应证 1.产妇自愿。 2.经产科医师评估,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(包括瘢痕子宫、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)。 四、分娩镇痛禁忌证 1.产妇拒绝。 2.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。 3.椎管内阻滞禁忌:如颅内高压、凝血功能异常、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,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。 五、分娩镇痛前准备 1.设备及物品要求 ⑴麻醉机; ⑵多功能心电监护仪; ⑶气道管理用品,包括喉镜、气管导管、口咽通气管、喉罩、困难气道器具等; ⑷吸痰器、吸痰管、负压吸引器; ⑸供氧设备,包括中心供氧、氧气瓶、面罩; ⑹椎管内镇痛穿刺包、镇痛泵; ⑺胎心监护仪、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; ⑻加压加热输血设备、加热毯; ⑼抢救车,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。 2.药品要求 局麻药(利多卡因、罗哌卡因、布比卡因、氯普鲁卡因等),阿片类药物(芬太尼、舒芬太尼等),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,急救类药品(肾上腺素、脂肪乳剂等),消毒液,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、定期检查并做登记。 3.场地要求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要求在无菌消毒房间实施,严格按照椎管内麻醉穿刺要求规范操作,避免发生感染。 4.产妇准备 ⑴产妇进入产房后避免摄入固体食物,可饮用高能量无渣饮料; ⑵签署分娩镇痛同意书(产妇本人或委托人); ⑶开放静脉通路。 六、分娩镇痛开始时机 目前,已有大量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表明,潜伏期开始椎管内镇痛并不增加剖宫产率,也不延长第一产程。因此,不再以产妇宫口大小作为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,产妇进入产房后只要有镇痛需求即可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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